选项e: 第三章 好了歌-《我就是情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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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阳似火的季节里,她第一次出现在我的青春当中。
她叫林倩,因为微信头像是一只肥硕的猫的缘故,所以昵称叫做猫姐。
在一个普通到再普通的饭局上,舍友漫不经心的说出了她的名字,而这个名字就在那天锚定在了我心中。
阳光的笑,带着淡妆的白皙面庞,乌黑秀丽的头发,天蓝色的纱裙,会说话的眼睛和脸上的一对酒窝成为了我脑海当中无时无刻不挥散不去的美景。
于是,我每天买两罐旺仔牛奶,穿过大半个学院带一瓶给她,说是顺路买的。
于是,会计系里举办晚会的时候,她是主持人,我备好了金嗓子喉宝,逃课等在礼堂门口。
一天到晚变着法的逗她开心,翻看她的生活当中所有的点点滴滴,再将它们烂熟于心,似乎成为了我生命所有有意义事情的标尺。
我的朋友笑我成为了一只标准意义上的舔狗,可是我并不认同。
如果深深的爱一个人会被称作为够,那么爱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
有次猫姐喝多了,我扶她去了宾馆住下,猫姐吐了个天昏地暗之后,终于在半夜清醒了过来。
这几日由于连阴雨的关系,金陵的夜晚有些凉。于是猫姐就蜷缩在床上,脱掉袜子,把脚从伸进了我的肚子上取暖,然后缓缓睡去。
我一动不敢动的看着猫姐糟糕的睡相,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就好像连冰冷的灯光都变得温暖,发出像烧烤一样吱吱的幸福声。
猫姐之所以会喝成这样,因为她刚和男朋友分手。
第二天早上我醒过来的时候,猫姐接到了男朋友的电话后,就又飞奔回了男友的身边,于是我只能苦闷的找吴黎喝酒诉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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屌丝血统纯正的楚文才正在韩式烤肉店里拉着发小吴黎喝酒,而不远处的正是林倩和她的男朋友。
楚文才心不在焉的每吃两口就将目光投向不远处林倩,这让坐在楚文才对面的吴黎十分的不爽。
“喂,蠢材啊,我倒没看出来,你不但痴情,还是个痴汉啊。”吴黎拿着一串烤肉,眉毛一挑对楚文才说道。
楚文才憨憨一笑然后回答道,“痴情是精神力,痴汉是行动力,听你这么一说,我顿时感觉我行了。”
吴黎使了个眼神,不客气的说道,“你是不是瞎啊,没看到他有男朋友?”
楚文才心里咯噔一下,但是仍强笑着说道,“我会等她的,总有一天她会知道我是真的对她好的。”
“你女神刚跟他男朋友刚从宾馆出来。”吴黎看楚文才像是找了魔一般,于是狠心的说道。
楚文才摇了摇呀,然后说道,“我不介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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